欧盟REACH法规新增PFHxA类限值要求

或将影响化妆品上市

2024 年 9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修订(EC) No 1907/2006(即 REACH 法规)附录XVII,新增 PFHxA 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使用限制,涉及化妆品、食品接触材料、纺织品等行业。

 

—物质定义—

全氟己酸(Undecafluorohexanoic acid, PFHx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

(a)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戊基(C5F11-),直接与另一碳原子相连,作为结构元素之一;

或(b)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己基(C6F13-)的物质。

* PFHxA 相关物质是基于其分子结构被认为有可能降解或转化为 PFHxA 的物质。

以下物质不属于定义范围:

(a) 全氟己烷(C6F14);

(b)C6F13-C(=O)OH, C6F13-C(=O)O-X’或C6F13-CF2-X’(X’指代任何基团,包括盐类);

(c) 含有全氟己基(C6F13-),直接与某一非末端碳原子上的氧原子相连的任何物质。

 

  —性质与应用—

PFHxA 类物质具有多种危害特性,其持久性远远超出 REACH 法规附录 XIII 第 1.2.1 点规定的“vP (very Persistent 高持久性)”标准,且在水生环境中具有迁移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潜在的不良影响。

PFHxA 本身并未在欧盟注册或使用,但几种 PFHxA 相关物质以及 PFHxA 铵盐已在欧盟注册,被广泛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纺织品和消防泡沫等,年生产量或进口量在 1 吨至 100 吨以上。

 

  —新增条款—

为了控制 PFHxA 的释放并防止其在环境中积累,欧盟提出限制 PFHxA 类物质在化妆品等产品中的使用。

2026 年 10 月 10 日起,化妆品中的 PFHxA 类含量需符合以下限值,才可投放欧盟市场或使用:

(a)PFHxA及其盐类的总浓度低于 25 ppb;

(b)PFHxA相关物质的总浓度低于 1000 ppb。

**上述条款不适用于 (EU) 2019/1021 法规附录 Ⅰ 所禁用的含有全氟烷基C6F13-直接与硫原子相连的物质。

关注微信
WECHAT
每日资讯
DAILY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