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化妆品行业适用对象可获对应的扶持款项等多项内容。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对象、申报材料、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扶持款项发放等内容。其中,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扶持范围包括:(一)获评的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二)获批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重点实验室;(三)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
对获批成为全国化妆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0万元;对获批的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对首次应用于化妆品并被纳入我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的注册新原料,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不高于500万元。